全港青年翻譯比賽(2018-19年度)比賽須知及參加者名單
由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大會及香港華人會計師公會合辦之全港青年翻譯比賽(18-19)將於2019年5月26日(星期日)舉行。
敬請各參加者帶備是項比賽之電郵通知書(只須載有參賽編號之頁面)及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公開組:身份證/初中及高中組:學生證) 進入禮堂,以便工作人員核實身份。參加者必須於比賽前15分鐘(即上午9時45分)到達會場,逾時者,大會有權作棄權論。有關參加者名單,請按以下連結下載或瀏覽:
報到時間: 上午9時30分
開賽典禮: 上午10時正至10時15分
比賽時間: 上午10時15分至12時15分
*比賽開始時間將按當時實際情況而定
參加者須知:
1. 如已報名之參加者發現於公布名單中沒有自己名字,請必須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835 2190通知大會工作人員。大會於5月17日(星期五)後將不會再作任何處理。
2. 載有參賽編號之電郵通知書將會發送到各參加者的電郵,如於5月17日(星期五)或之前仍未收到有關電郵,請致電通知大會工作人員。
3. 參加者必須於比賽當日攜同電郵通知書(只須載有參賽編號之頁面)及學生證/身份證方可進入會場。請各參加者於比賽期間將通知書及學生證/身份證放於枱上右上角供監考員核實身份。無法出示上述証明文件的參加者,大會有權取消其比賽資格。
4. 如因參加者文件出現任何問題而導致比賽時間之延誤,大會將不會為個別參加者延長比賽時間。
5. 參加者必須自行攜帶書寫文具(如黑色或藍色原子筆及塗改液等),大會不會提供相關文具給未有帶備文具的參加者。
6. 參加者須遵照主監的指示進行比賽,不得騷擾其他參加者。未經指示,不得翻閱試卷或開始作答,否則可被扣分。
7. 參加者必須將參賽編號寫在每張答題紙上。不得將可以識別的個人資料(如姓名、院校名稱及學系等)寫於答題紙上,否則可能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8. 比賽設中譯英題及英譯中題,請於空白的答題紙上分開作答,請勿於同一答題紙上作答。
9. 參加者可使用自備的字典,上限為兩本,但不包括電子字典。
10. 參加者於比賽期間必須關掉手提電話和所有響鬧裝置,並將手提電話放於椅子下。如參加者的手提電話在比賽途中發出任何聲音,或參加者被發現查看手提電話,大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11. 參加者必須把答案填寫在本會提供的答題紙上,否則將不予評分。
12. 比賽期間如須前往洗手間或有疑問,可向工作人員舉手示意。工作人員將盡快協助參加者。
13. 參加者如需早退,只可以在開考30分鐘後至完卷前15分鐘內,並經工作人員允許後方可離開比賽場地。
14. 比賽完結後,工作人員將收集所有比賽物料包括試題簿及答題紙,參加者不得將任何比賽物料帶離比賽場地。
15. 比賽場地不設泊車位置。
16. 比賽期間不得和其他參加者交談或作任何溝通。
17. 比賽場內禁止飲食、攝影、錄音或錄影。
18. 參加者如違反比賽規則,大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及褫奪其得獎資格,所有已頒發的獎金及獎品亦須悉數歸還。
19. 比賽結果以評審的最後決定為準,參加者不得異議。若評判認為譯文未達應有水準,獎項名次或會從缺。
20. 有關得獎結果,大會將另行通知得獎者,並於大會網頁(www.hkycac.org)之最新消息內公布。
21. 如有任何爭議,大會保留最終決定的權利。
如有任何查詢,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835 2190與大會秘書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