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
- 比賽主辦機構:
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大會、全港各區工商聯、香港紅磡工商業聯會 - 比賽主旨:
鼓勵青年學生對攝影藝術與創作產生興趣,並透過實地拍攝,對景物或人物作寫實紀錄或創意設計影像,透過相片將視覺藝術予以表達,藉以促進市民對各樣事物之認識,引起共鳴。 - 比賽時間:
不限(以投稿形式參賽) - 比賽截止報名日期:
由即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6時30分止 - 比賽地點:
不適用 組別:
學生組:就讀本港學校之在學學生-學生原創組-學生創作意念組(報名表須附上列有年份之學生證或手冊副本)公開組:在報名截止當日為45歲或以下之青年-公開原創組-公開創作意念組作品規格:所有參賽作品必須裝裱,有關尺碼如下:學生組:作品大小為8R(8吋x10吋),裝裱於10吋x12吋黑硬咭上公開組:作品大小為12R(12吋x18吋)或A3,及裝裱於14吋x20吋黑硬咭上截止報名及遞交作品日期: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6時30分參賽規則:1. 每位參賽者只可參加一個組別及遞交最多兩份作品;(原創相片及創作意念相片各一)2.原創相片:作品只限經過顏色、光暗、反差調整及除塵等基本修正,不得作任何加工、裁放或電腦合成等後期製作。菲林拍攝之相片亦不得裁放或運用黑房特技,惟鏡頭加設特效鏡及重拍則可。創作意念相片:作品可任意加工,沒有限制任何創作形式。3. 參賽者可遞交彩色或黑白作品,以菲林或數碼器材拍攝均可;4. 參賽者請勿把個人資料填寫在參賽作品上 (包括作品背面),否則大會有權扣分或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5. 任何已遞交的參賽作品,將不得作任何更新或修改;6.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的個人原創作品及未曾參加同類型比賽或發表;7. 參賽作品內容如觸犯法例,參賽者須自負權責,所有責任與主辦機構無關;8.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發還;9.大會有權要求參賽者遞交參賽照片的原底片或原數碼影像檔案(檔案大小為5MB或以上之JPEG或TIFF格式檔案),如未能交出,參賽者資格將被即時取消,參賽者不得異議;10.大會有權保留優勝作品作展覽、印刷特刊或提供政府部門及其他機構作非商業性刊載之用;11. 大會有權取消任何參賽作品的資格,而無須給予解釋;12. 評審結果以評判團之最後決定為準,參賽者不得異議。獎勵:學生原創組、學生創作意念組、公開原創組、公開創作意念組 四個組別相同:冠軍:獎金$5,000、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亞軍:獎金$3,000、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季軍:獎金$2,000、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優異獎5名,各得獎金$500及獎狀一張報名辦法:報名表格可於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快圖美店舖索取,或於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大會網頁www.hkycac.org下載。填妥之報名表格請於截止報名日期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前,交回或寄回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大會秘書處 (地址: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30樓),信封面請註明「攝影比賽」。(備註:參加者請於作品背後張貼標貼填寫參賽組別及作品名稱。)結果公佈及領獎辦法:比賽結果將於大會網頁公佈及由大會直接發信通知各得獎者。得獎者將獲安排於全港青年學藝比賽頒獎典禮上領獎,得獎名單亦會刊載於大會特刊。附則:1. 參加者若於該組別連續三年獲得冠軍,緊接的一年將不可於同一組別作賽。2. 本章則如有未盡完善,主辦機構有權隨時修訂,有關詳情請留意大會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