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曲
- 比賽主辦機構:
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大會、葵青工商業聯會 - 比賽主旨:
透過舉辦是項比賽提高青少年對粤曲之興趣,培養青少年的正面喜好,並弘揚中國傳統藝術文化。 - 比賽時間:
初賽:
以錄影方式提交參賽影片
於報名截止日期前提交
決賽:
入圍者將獲安排現場演出,挑選冠亞季軍及優異獎(待定)
日期:2023年7月(待定)
時間:下午2時30分
*決賽形式將視乎場地安排。如因場地未能安排而無法舉行現場比賽,大會或以參賽者所提交之錄影片段用作最終評審。決賽形式將於稍後公佈。
- 比賽截止報名日期:
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 下午6時30分止
- 比賽地點:
初賽地點:─
決賽地點:葵青劇院演奏廳 (新界葵涌興寧道12號)(待定)
- 組別︰(1) 少年粤曲組 — 在報名截止當日為6歲至13歲之少年(2) 青年粤曲組 — 在報名截止當日為14歲至30歲之青年(3) 彩唱組 ——— 在報名截止當日為6歲至30歲之青年(彩唱組以彩妝及戲服或素顏及便裝演出錄影均可)比賽形式:1. 初賽參賽者以錄影方式提交參賽影片,可選擇以平喉或子喉、獨唱或對唱形式比賽。參賽者需於報名時遞交自錄唱曲選段 (單人約6分鐘,二人對唱約8分鐘,當中梆子或二簧類必須包括於演出粤曲的重要部份)之影像檔案並上傳到指定網頁,以供大會作初步評審及遴選之用。評判根據錄影片段挑選入圍參賽者,入圍者將獲安排現場演出,挑選冠亞季軍及優異獎。每名參賽者只可選擇參加其中一個組別及報名一次。費用全免STEP 1: 拍攝影片影片規格影片解像度為720p (1280×720)或以上。STEP 2: 上載影片上載影片至YouTube,並設定為不公開,及按照指定格式命名影片標題(參賽組別 – 姓名 – 參賽曲目)。步驟詳見以下連結(請複製到瀏覽器搜尋):https://www.dropbox.com/s/6qz3ptm5ykc7al0/48-step22-23.pdf?dl=0STEP 3: 提交網上表格參賽者把影片上載到YouTube,並取得影片連結後,請填寫網上報名表格及提交。使用其他網上平台或提交方式恕不接受。拍攝指引:參賽者必須遵照以下指引,否則將被取消資格:1. 影片中的演出者必須為參賽者本人。2. 影片必須為一鏡到底的拍攝原片,除配樂外不得加入其他特別效果,例如加入圖片、文本、濾鏡、過渡、調色、調光、字幕或特別效果等,亦不得進行任何剪接及後期製作。3. 影片必須是現場收音,不可配音。4. 如違反上述指引,大會將取消其參賽資格。注意事項參賽者請注意以下情況,否則有可能影響評分/評級:1. 確保影片聲畫同步和流暢,以及音質清晰。2. 在室內以簡單背景及充裕空間下拍攝,並確保光度充足。3. 整段影片須清楚顯示參賽者之全身、樣貌及動作。4. 拍攝影片時,應保持拍攝鏡頭穩定,應定鏡拍攝,不應移動鏡頭。5. 於錄影期間佩戴口罩或會影響演出表現。參賽者可在家或於安全情況下脫下口罩錄影,惟請參賽者自行評估健康風險,並參考特區政府當時所發出的防疫指引。6. 所提交的影片連結與參賽者及其比賽組別相符。如內容不符,本會有權不評審相關影片。7. 參賽者須確保所提交的影片連結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然有效,以便評審。8. 如評審期內因任何原因,影片未能播放,參賽者將不獲評語、評分(評級)或獎狀,本會不會就此作個別通知。9. 為免遇上網絡擠塞,請預留時間上載影片及填寫網上表格。網上表格的提交時間以本會之電腦系統計算為準,逾期提交網上表格,將不獲接納。評判: 由主辦機構邀請粤曲名伶擔任評判。評分標準: 參賽者可自行選擇背譜或視譜演出,或自行決定演繹方式。評判團將以參賽者唱曲的拍子、音準、音色、行腔、吐字、感情處理、演唱技巧及台風等各方面表現作出評分。比賽結果以評判團最終決定為準,參賽者不得異議。獎項:少年粤曲組、青年粤曲組與彩唱組獎項相同,各設有:冠軍 —— 現金獎$2,000、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亞軍 —— 現金獎$1,200、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季軍 —— 現金獎$800、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少年粤曲組及青年粤曲組另設優異獎兩名,各得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報名辦法:到以下網址進行網上報名(請複製到瀏覽器搜尋)https://forms.gle/9pW6f3fUwzyjUP1v9得獎結果將約於2023年8月公布公布途徑上述名單及得獎結果將適時於以下途徑公布 :www.hkycac.org得獎者將獲安排於全港青年學藝比賽頒獎典禮上領獎,得獎名單亦會刊載於大會特刊。附則:1. 參加者若曾於公開組別連續三年獲得冠軍,緊接的一年將不可於同一組別作賽。2. 本章則如有未盡完善,主辦機構有權隨時修訂,有關詳情請留意大會網頁 (www.hkycac.org)或手機應用程式(HKYCAC)。3. 如有爭議,本會保留一切最終決定權。参賽作品、比賽照片及錄像收集及採用條款:参賽作品1. 所有参加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大會(下或稱"大會")主辦及/或與其他合辦機構所舉辦的比賽之作品,無論是手作及以任何形式的演出,均有機會被刊登及/或上載於大會及合辦機構的宣傳刊物、網站和社交媒體中。2. 而各比賽之得獎作品、演出影片及其參賽所提供之個人及學校名稱亦會被刊登及/或上載於大會及合辦機構的宣傳刊物、網站和社交媒體中,以及於展覽會中公開展示。拍照或錄像1. 由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大會(下或稱"大會")主辦及/或與其他合辦機構所舉辦的比賽及活動時,大會及合辦機構的員工及有關工作人員會在比賽及活動場地上拍照和錄像,參加者需知悉其肖像或會被拍攝。所拍攝或攝録的相片及影片,將有機會被刊登及/或上載於大會及合辦機構的宣傳刊物、網站及社交媒體中。2. 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大會擁有所有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大會的比賽及活動拍攝的照片和錄像的版權。3. 參加者勾選【同意參賽作品、比賽照片及錄像收集及採用條款】並送出資料即被視為已授權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大會及/或其他合辦機構使用該上述有關參賽作品、比賽照片及錄像作內部、公關及/或其他推廣用途,包括但不限用於網站、社交媒體、宣傳單張及各有關刊物。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收集目的1. 比賽報名表格(印刷或網上版本)內提供的一切個人資料,只供為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大會(下稱"大會")作以下之用途:(i) 登記參選作品及確認參加者之參加資格;(ii) 與參加者通訊;(iii) 公布比賽結果及頒發獎項;(iv) 於比賽作品之出版、列印、展覽、宣傳及上載於網站及社交媒體中辨認參加者;(v) 發放有關大會之比賽及活動資訊;(vi) 其他有關大會比賽之用途;以及(vii) 以上分段 (i) 至(v) 所提及之相關用途。2. 參加者於本報名表格中提供個人資料純屬自願,如你未能提供足夠的資料,大會未必能處理你的報名或確認你的參加資格。3. 為了執行上述的目的,你在報名表格内提供的個人資料或許會轉交合辦機構及/或其他有關專業學會。查閱個人資料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 ,你有權取得及修改你用作報名的個人資料。如有需要,請以書面形式通知大會。